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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的大学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找工作:1.在校内的招聘会和就业信息发布会上了解岗位和招聘要求。2.在大学城附近的商业广场、超市、咖啡厅等地咨询是否有招聘的需求,或者张贴自己的求职启事。3.利用网络平台,如大学生求职网站、微信公众号、校园招聘群等渠道发布个人求职信息。4.向身边的朋友、同学、老师等人打听是否有机会,并且互相分享招聘信息。5.利用社交媒体,如微博、微信朋友圈等发布求职信息,吸引潜在雇主的关注。总之,多方面寻找机会,积极主动,才能更快地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
一、发放对象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六类高校毕业生: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2.贫困残疾人家庭的;
3.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
4.特困人员中的;
5.身体有残疾的;
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同时属于两类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只能按照一种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申报,个人不可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1000元求职创业补贴。
三、申请材料
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
高校毕业生本人领取补贴的银行卡。
高校毕业生六类人群应提供的材料。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领取当年低保的银行账单、户口;
2.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家庭贫困证明和同一户口家庭成员的残疾证、户口;
3.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全国扶贫开发系统本人信息截屏;
4.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5.身体有残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由残联发放的残疾证;
6.在毕业学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合同。
各高校对以上申报材料需严格核实确认。
各高校应提供的材料。
1.申请补贴应届毕业生的证明;
2.申请补贴应届毕业生的公示名单;
3.求职创业补贴审批资金汇总表,系统打印一式两份;
4.六类毕业生名册汇总表,系统打印一式两份。
四、申请流程
申请说明。各在哈高校通过《哈尔滨就业网络管理系统》申报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系统操作。
1.登录《哈尔滨市就业网络管理系统》
,点击“大学生一次性求职”栏目,更新完善单位信息并提交保存。
2.点击“补贴名册管理”,添加新名册,并按要求上传“申请补贴的学生在校内的公示名单”;点击“学生名单”按要求添加符合条件学生信息并上传证件材料;点击“补贴申报”提交补贴申请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处;完成审核的高校,可通过系统打印表格上报。
3.补贴发放完成后,需在系统中点击“补贴发放回执”,将发放至每个学生的银行流水照片上传至系统中,完成此次补贴申报工作。
五、审核发放
高校毕业生申报材料由各高校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材料通过《哈尔滨市就业网络管理系统》上报市人社部门复审,复审合格后逐级上报审批。按批复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各高校账户,再由高校将求职创业补贴资金拨付到高校毕业生个人账户。
六、工作要求
1.本次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做好补贴初审和申报工作。
2.各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好监督工作,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规范补贴申请审核流程及补贴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可信,同时要制定可行性预案及防范措施,杜绝虚报冒领现象。
3.各高校请于2022年11月21日前将符合条件毕业生材料上传至《哈尔滨市就业网络管理系统》,纸质材料待审核通过后统一通知上报时间。
联系方式:0451-84650570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入口地址: http://www.hrb-labor.org.cn/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介绍中心是隶属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正处级事业单位。2014年10月,我中心迁址至和兴路38号“中国•哈尔滨人力资源中心”,在人力资源中心二楼1000多平米的招聘大厅内设有110个现代化招聘展位及职业测评室、远程招聘室、职业指导室等多功能就业服务场所,提供求职登记及就业推荐、就业择业指导咨询、个人素质测试、就业指导咨询、招聘信息登记及发布等服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下列城镇常住人员应进行失业登记:
(一)从各类学校毕(肄)业后未就业的;
(二)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的;
(三)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业主因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四)灵活就业转失业的;
(五)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
(六)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复员转业军人;
(七)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八)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以上转为失业的人员;
(九)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的在校高校毕业生;
(十)其他符合规定的失业人员。
综合科详细
组织编制中心长远工作规划,制定年度、季度、月份工作计划并负责督促落实。
草拟、审核、修改以中心名义发出的文件,负责文件传递、整理、督办、归档等管理工作。
组织中心各种会议,并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及会议落实情况等工作。
制定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汇总上报各部(室)每月的工作计划、工作进度的完成情况。
负责采购中心办公用品及入库保管、登记及发放工作。
管理中心的公章、介绍信及人事档案工作。
负责职工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和合理使用各项资金。定期向中心主任汇报财务情况。
负责办公楼的安全保卫、防火、卫生及楼内的基础设施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
负责中心各种接待协调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负责中心车辆管理工作,确保公务用车。
负责协助中心领导做好部(室)间的工作协调,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职业介绍指导科详细
负责为求职者择业和用工单位招用人员进行登记,查验审核其相关证明及相关材料。
负责为求职者提供职业需求信息、职业指导、求职咨询和推荐用人单位。
负责为用工单位和个人提供劳动力资源信息、职业指导、国家规定的招用标准等咨询服务和推荐求职者。
负责指导用工单位正确选择招聘方式和执行国家规定的招聘标准。
负责及时与用人单位、求职者联系,了解推荐求职者的面试结果,根据结果决定是否撤消登记、修改招聘信息和求职信息,或安排再次推荐介绍,做好跟踪服务。
负责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提供洽谈场地和条件。
负责组织劳务交流洽谈活动和每周二、四、六现场招聘会,根据需要,适时举办大型专场招聘活动。
负责收集和发布职业供求信息,提供互联网查询服务信息。
负责提供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业介绍查询服务。
维民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科详细
依据政策法规,按照规范程序,本着以人为本,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好劳务派遣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负责为派遣用工单位,提供员工招募,员工上岗培训工作。
负责为派遣员工办理劳动合同签订和鉴证工作。
负责为派遣员工建立员工档案,办理代发员工工资工作。
负责按规定为派遣用工单位的,派遣员工代办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和社保接续,转移变动手续办理工作。
负责按约定为派遣员工办理劳动合同续聘、辞职、离职、解除劳动关系工作,并做好离职、辞职人员送达程序。七、负责做好派遣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之间的劳动纠纷调解工作以及员工工伤失业理赔工作。
负责为委托代理单位保管人事档案和人员招聘工作。
负责为委托代理人员办理社保异地调转、接续工作。
负责为委托代理派遣单位和个人,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就业政策咨询服务。
做好与用工单位和个人,认真履行协议制,合同制,坚持全程跟踪服务,保障到底的服务宗旨。实现为企业解忧,为劳动者做主的双赢目标。
信息技术科详细
负责人力资源网络系统的规划、实施与管理工作。
负责中心因特网、局域网计算机系统的组织规划、系统安全、管理维护等工作。
负责维护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安装与维护工作。
负责信息网站的系统管理、编辑、更新工作。
负责电子文件的采集、发布工作。
“金保工程”办公管理系统的业务管理、网络管理、权限设置、操作模块增减添加的协调工作。
指导业务部门的计算机运行、操作使用工作。
微信号: 1875826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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